随着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共享汽车作为一种新型出行方式,在满足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的也暴露出车辆管理、安全保障、用户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含分时租赁,即“共享汽车”)经营活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上海市近日正式发布了《上海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即日起施行。该细则对共享汽车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需配备人脸识别和应急报警”等规定尤为引人关注。
一、明确经营资质,强化源头管理
《细则》首先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提出了资质要求。经营者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车辆和人员。对于从事分时租赁(共享汽车)业务的,还应当具备线上服务能力,包括车辆调度、费用结算、信息查询、服务评价等功能。经营者需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将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接入监管平台,实现动态监控。此举旨在从源头上把控经营主体,避免“野蛮生长”。
二、人脸识别核验,杜绝“冒名用车”
《细则》明确规定,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对用户进行身份核验。用户注册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每次用车前,经营者必须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确认实际驾驶人与注册用户一致。这一要求在共享汽车领域尚属首次明确。此前,由于缺乏有效的身份核验机制,共享汽车被他人冒用、无证驾驶等情况时有发生,带来安全隐患。人脸识别的引入,将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未取得驾照者或他人冒名使用车辆,从技术上堵住漏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三、强制配备应急报警,保障司乘安全
除了人脸识别,《细则》还要求分时租赁车辆必须配备应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能在紧急情况下,让车内人员一键报警,并将车辆位置、报警信息等实时传输至经营者监控平台和公安部门。经营者需建立24小时应急救援机制,接到报警后及时响应。《细则》鼓励经营者为车辆购买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意外险等,以分散风险,保障事故发生后受害方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四、规范押金收取与退还,保护消费者权益
共享汽车押金难退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细则》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经营者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押金退还方式和期限,且退还周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鼓励经营者采用信用免押方式,减少资金占用。经营者不得滥用用户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用户同意。这一系列规定,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五、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况良好
《细则》要求经营者建立车辆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分时租赁车辆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车辆整洁、设备完好。经营者还需通过技术手段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故障、电池不足等问题。对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不得投入运营。
六、监管与处罚并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确保《细则》落地见效,上海市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例如,未按规定进行身份核验、未配备应急报警装置的,将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推动企业诚信经营。
上海此次发布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细则,针对共享汽车行业痛点,提出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高的监管要求。人脸识别和应急报警的强制配备,体现了对公共安全和用户权益的高度重视。随着细则的实施,共享汽车行业将步入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为市民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出行服务。